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管理的通知
渝建發﹝2014﹞35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加強全市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從業資格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監理的人員應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監理注冊執業證書》)、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城鄉建委)頒發的《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
二、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證書獲取
(一)注冊監理工程師
按照《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147號)規定,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冊,可取得《監理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
(二)重慶市監理工程師
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經市城鄉建委統一組織的監理業務培訓,考試成績通過,由市城鄉建委頒發《重慶市監理工程師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取得《重慶市監理工程師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并受聘于一個工程監理單位的人員,經市城鄉建委登記,可取得《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三)重慶市監理員
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市城鄉建委統一組織的監理業務培訓,考試成績通過,由市城鄉建委頒發《重慶市監理員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取得《重慶市監理員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并受聘于一個工程監理單位的人員,經市城鄉建委登記,可取得《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
三、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登記管理
我市對取得《重慶市監理工程師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或《重慶市監理員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初始登記者,可自《重慶市監理工程師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或《重慶市監理員監理業務培訓合格證》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登記?!吨貞c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30日前申請延續登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五)證書有效期滿且未申請延續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其他導致證書失效的情形。
四、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繼續教育
建設工程監理人員應參加繼續教育,并達到相應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監理人員逾期初始登記(注冊)、延續登記(注冊)和相應證書專業變更的必要條件。
取得《監理注冊執業證書》的監理人員每一注冊有效期內應接受96學時的繼續教育,取得《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的監理人員每一登記有效期內應接受72學時的繼續教育,取得《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的監理人員每一登記有效期內應接受48學時的繼續教育。各類監理人員申請證書專業變更的,應接受相關專業24學時的繼續教育。
2011年前頒發的《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和《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未設置有效期且已使用超過3年,此類證書有效期統一截止至
五、項目監理機構崗位設置及任職要求
工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時,應在施工現場派駐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組成,必要時可設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一)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應取得《監理注冊執業證書》,并經過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任命,負責履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其中,市外工程監理單位任命的總監理工程師還應符合《重慶市市外工程監理單位入渝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渝建發〔2011〕129號)的規定。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再新認定《重慶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證書》。對已認定的《重慶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證書》保留3年的過渡期,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取得《重慶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證書》的人員,可在過渡期內擔任證書核定范圍內的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
(二)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持有《監理注冊執業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偙O理工程師代表經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授權,代表總監理工程師行使其部分職責和權力。
(三)專業監理工程師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持有《監理注冊執業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專業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負責實施某一專業或某一崗位的監理工作,有相應監理文件簽發權。
(四)監理員
監理員應持有《監理注冊執業證書》、《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
六、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管理
(一)合同備案
各工程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正式簽訂后,應在規定時限內向具有工程管轄權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監理合同備案。備案的監理合同是市和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管理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人員執業
一名注冊監理工程師宜擔任一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并報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一名注冊監理工程師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在每一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上配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偙O理工程師代表、項目主導專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只能在一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中任職。其他輔助專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可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專業監理工程師,但最多不得超過三項。
(三)人員變更
項目監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穩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期內,監理人員更換的比例不得超過項目監理機構總人數的30%。
工程監理單位變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應經建設單位同意后,向負責監理合同備案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監理合同備案變更。更換監理人員的從業資格應符合監理合同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從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各類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注冊執業證書》、《重慶市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重慶市監理員崗位證書》核準的范圍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監理工作,并自覺接受受聘工程監理單位的管理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
(二)各工程監理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企業內部人員管理,嚴格執行監理合同備案管理制度,按監理合同及相關文件要求足額配備滿足建設工程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
(三)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落實本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和日常行為監督,以監理人員持證上崗、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等內容為監督檢查重點,不斷規范我市監理人員執業行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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